到当地房产产权交易所长住的财税机关办理相关税费的缴纳。主要有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等因为各地执行政策不一所以实际税率有所不同,应当直接去产权交易所中的税务及财政征收机关咨询。
最大块的是契税,按照土地出让金的比例缴纳,3-5不等根据当地政策确定,印花税,一般是万分之五。如果涉及耕地的话还要缴纳耕地占用税,按平收费。
1、过户契税:主要占1.5%到3%左右;土地转让费:主要占1%;交易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每平米6元左右;2、印花税:占0.1%;个人所得税:占1%;拍卖手续费:占3%。3、这些费用中,有的是拍卖方负责承担,有的是买方负责承担,具体情况可参照房产税说明和规定。4、从现实中看到,拍卖手续费和营业税由卖方负责,法院在拍卖房屋之前,已经将这些税费加入到起拍价中,于是,不会单独列出。
一、 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1、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按缴纳的营业税缴纳7%的城建税和3%的教育费附加。
二、印花税和契税(双方):
1、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
2、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税(出让方):
1、按取得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2、规定扣除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等。
3、税率的确定四档: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50%至100%的,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100%至200%的,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税率为60%。 为计算方便,可以通过速算公式计算: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0、5%、15%、35%分别对应30%、40%、50%、60%税率)。
购买挂牌出让的土地是否还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这是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由土地使用人直接征地的情形所做的规定。随着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土地管理方式的逐步规范,目前土地出让的主要方式是,由地方土地储备中心征用土地,经过前期开发,然后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给土地使用人。因此,财税〔2006〕186号文件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目前,地方土地储备中心征用耕地后,对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方式是由地方土地储备中心缴纳,作为土地开发成本费用的一部分,体现在招拍挂的价格当中;另一种方式是由受让土地者缴纳耕地占用税。对后一种情形,需要进一步明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政策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