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中介只是租赁代理权,暂且不讨论其租赁代理权是否合法,与你签署的租赁合同到期,而中介由于房屋产权变更,已丧失代理权和出租权,根本没有权利收回房屋。
其次,既然女房主同意与你订立租赁合同,你可完全不理会中介,直接与女房东签订租赁合同,而不是续租,是直接与真正的房东缔约,这个对你最好、最稳妥。建议你积极与女房东协调,不但关系顺当,还省去中介费。
再次,从严格法律意义上讲,夫妻一方将其共有财产出租,而且出租方为登记的产权人,并不直接导致租赁代理合同、租赁合同无效,你作为善意相对人,是有权主张相应合同权利的。而现在,原来的出租人已丧失出租权、中介已没有代理权,中介要求收房就没有法律依据,你把房子交给中介,则不但不符合法律规定,还将涉嫌侵害女房东的利益(在你知悉女房东身份的情况下),因此,如果女房东也不租给你,你应当把房子还给女房东。
最后,既然你不想搬、女房东也愿意给你住、女房主阿姨特别好、你和女房主阿姨关系很好,那很简单,把试图赚钱牟利的中介踢到一边,直接找份合同与女房东签订,中介没有任何办法的,若来骚扰,可告他侵权。
因为中介的合同到期后,其由于没有出租权、代理权,没有理由对你指手画脚,你不理睬他,是对的,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中介人员的任何威胁、利诱,都别理他。直接找女房东就对了。
再次鄙视一下无视法律、钻空子牟利的无良中介。
其实事情很简单,不用着急上火,立马找女房东,签合同,不用搬。
祝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