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有出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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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09 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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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国有土地出让是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 *** 依法批准,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区别主要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市、县人民 *** 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补交土地出让金。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件》第十二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40年 (5)鼎合或其他用地50年

问题二:国有划拨土地与国有出让土地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使用范围不同:划拨土地属政策性用地,一般只能用于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等,不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目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也均以划拨方式取得。
2、取得对价不同:划拨土地是 *** 无偿提供给用地者的,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仅须支少量的土地补偿、安置费用,甚至是无偿获得;出让土地则是土地使用者以市场价从 *** 手中购得。
3、使用期限不同: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因此,除非 *** 因规划变更需收回土地使用权或土地使用者要转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使用者可以无限期使用。出让土地使用权则有最高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如普通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最高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综合用地为50年等,使用期届满后国家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4、转让条件不同:划拨土地的转让须经原批准使用土地的机关批准,经济适用房转让还须经过一定的年限,且转让时须补偿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而出让土地和商品房的转让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5、补偿标准不同:如果遇到 *** 拆迁,出让土地的补偿费要比划拨土地的补偿费标准高出许多。

问题三:国有土地出让是什么意思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
,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 *** 依法批准,
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恭 区别主要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
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经市、县人民 *** 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并补交土地出让金。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件》第十二条规定,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40年
(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问题四:土地出让有几种方式? 1、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 *** 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 *** 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划拨的方式一般有:国有企业的土地、军事用地、公共用地等。
2、土地出让方式有三种:招标、拍卖、挂牌
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解释,土地公开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拍卖和挂牌。
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海,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3、协议出让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第二条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协议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协议出让一般不用走招拍挂的形式。

问题五: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视角的不同产生名称上的不同。
上海的房产登记条例提了“建设用地”概念,是本地域(上海)订立的行政规章,从定义“登记”行为的角度讲概念。为了区别于农村宅基地的开发,特指国有土地上对现有土地的开发建设。 提法如下:“本条例所称房地产登记,是指房地产登记机构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对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房地产抵押权、地役权和其他依法可以申请登记的房地产权利以及与此相关的事项进行记载、公示的行为。”
而国有土地使用权概念,是国家从城市房地产的立法角度讲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提到:“第七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问题六:什么是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协议出让,是从前最主要的一种 *** 供地方式,和挂牌出让一样也属有偿出让。 协议出让的优点是: *** 对地价较易控制、灵活性大;缺点是:没有引入充分的竞争机制,缺乏公正性,不利于公平竞争,容易滋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 总的来说,协议出让与挂牌出让主要有三方面的区别: 一、适用范围不同(土地类别),这是两者最重要的区别。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明确了招标拍卖挂牌的范围,即:商业、旅游、娱乐和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除此之外的其他类型用地(主要有:工业、仓储、或其他重点扶持的项目用地)可以协议方式出让。 在政策执行概念上可以这样理解:挂牌出让为土地出让的一般方式,协议出让是土地出让的特殊方式。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定价方式不同。 协议出让是 *** 与土地使用者协商定价的,而挂牌出让则是社会公开竞价。 三、土地出让最低价的限定原则不同。 协议出让土地的最低价不得低于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成本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有关费用之和,有基准地价的,不得低于基准地价的漆0%;挂牌出让的土地其起拍价就是最低价,这个起拍价是根据土地估价结果和 *** 产业政策等条件综合评定的。 基于上述三个不同点,协议出让的土地在修建与用途上有较为固定且严格的限制,若需转让协议出让的用地或改变协议出让用地的性质,都需要补齐相关费用,补齐的额度往往以同区域内相应类型土地的挂牌成交均价或评估价作参考,扣除协议土地款部分。此外也有其他的一些变通处理办法。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土地市场的逐步完善,从长远来看挂牌出让会进一步全面取代协议出让,协议方式应当会逐渐消亡。因为,目前的挂牌出让方式已经集成了协议出让方式的所有优点,同时也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协议方式供地在监管力度方面的

问题七:土地性质单位集体和国有出让是什么意思? 集体土地一般情况下指的是农村集体土地.
国有土地指的是城镇国有土地,是 *** 以土地出让或划拨的形式给开发商的土地.集体土地一般只限制在本集体内可以转让土地,
国有土地没有限制区域,谁都可以转让.

问题八: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什么? 是指市、县人民 ***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问题九:国有已出让用地是什么意思?国有未出让用地是什么意思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一次性告知书
一、申请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者(受让人)。
二、申请时限:按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出让价款,已缴纳契税。
三、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法人盖章,自然人签字、盖章,原件×1)。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不需提供,复印件×1);
2、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不需提供,复印件×1);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自然人不需提供,原件×1);
4、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自然人不需提供,复印件×1);
5、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
(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1、县级以上(含)人民 *** 批准用地文件(原件×1);
2、县国土资源局(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原件×1)。
3、全部出让价款缴纳凭证(复印件×1)。
4、在盐化工园区、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的工业用地,由管理委员会或镇 *** 出具土地补偿安置费已到位的证明。
(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单位进行地籍调查获得)。
(五)工业用地建设用地验收意见表和验收图(原件×1);
(六)契税缴纳凭证(原件第五联×1);
四、有关事项
一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应当如实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被代理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授权委托书注明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法人代表委托他人代理的,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法人盖章、代理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自然人委托的,委托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代理人签字盖章(或按手印)。
三复印件验件办法
1、申请人持原件和复印件交县国土局窗口工作人员验件,无误的原件退还。
2、申请人无法持原件到县国土局窗口的,请原颁发机关验件或申请人所在单位验件。
3、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
四除图纸外,纸张一律用A4纸。
告知人: 受告知人: 二00八年 月 日

问题十:国有土地出让是什么概念 首先国有土地出让的主体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利的当地国土主管部门,你不具备出让资格(有受让资格).
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一是2001年在工业园建厂,二是国有土地并且已有50年使用权的限制,故本人认为你所使用的土地已经办了出让,现在你面临的是要转让的问题.那么答复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如果符合规定可以按市场行为自由转让(具体条件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章第二节的有关规定cin.gov/law/main/law029)
2、费用:
转让方:主要是营业税、增值税
受让方:主要是契税、管理费等(如果改变用地性质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3、我国现在执行的是2004年8月28日通过修改并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cin.gov/law/other/2000111612-00
关于“地价翻倍”的说法,可能是你理解错误,我想你所说的是“关于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增加一倍的规定”这只是对新增建设用地设定的,并且是由原来的10元/平米左右增为20元/平米左右,对地价有影响但不象你所说的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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