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土地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应理解为土地的所有权不得买卖、出租、抵押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农村买卖、出租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如《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就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该条款隐含了两层意思,一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农业建设,一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依法可转移用于非农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