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登记后,再次转让该不动产时还能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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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11 02:5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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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要登记。
对于不动产,所有权登记转移,如果不进行登记,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中是否存在土地使用权交易

根据《土地管理法》,1995年的《土地登记规则》,《物权法》,2008年国土局40号令《土地登记办法》等规定,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开发后,在合同允许转让或抵押的前提下。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抵押等活动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变更登记。所以不是只有转让要变更登记,抵押也要做变更登记。

已办理过抵押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在抵押登记没有到期的情况下,能否再在其他银行办理第二次抵押登记?

答:《担保法》第35条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过其余额部分。因此,已办理过抵押登记的土地使用权,在抵押登记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可以再次抵押,但是不得超过其余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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