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利用效率,促进节约用地,近日,市政府研究出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意见》,从14个方面就有关问题提出要求。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用地、严禁开发商“囤地”、经营性用地必须以“净地”方式供应、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等。 ◎坚决禁止别墅类房地产用地 市政府要求严格执行供地目录制度,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等限制性生产项目用地,坚决禁止别墅类房地产、高尔夫球场、赛马场、各类培训中心项目用地,从严控制*政机关办公楼用地。积极探索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的有偿使用制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不得圈地搞“花园式工厂” 对工业用地,市政府要求严查土地用地规模,提高土地使用利用率,除特殊生产企业以外,一律不得再建三层以下标准化厂房。对进入开发区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小于500万元的项目,不再单独供应土地。工业项目的建筑容积率一般不得低于0.8,建筑密度一般不低于35%,绿地率一般不高于15%,严格控制工业项目内的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圈占土地搞“花园式工厂”。教育、工业、科技等项目用地范围内原则上不得建造成套职工住宅、宾馆和招待所等设施。 ◎经营性用地以“净地”方式供应 储备用地出让前,各级政府要妥善处理好土地、房屋的产权、安置补偿等法律经济关系,完成必要的前期开发整理,形成建设用地条件。土地前期开发整理要引入市场机制,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实施单位。经过前期开发整理的土地,依法由市、县(市)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出让。经营性用地以“净地”方式供应。 ◎防止房产开发企业“囤地” 合理确定出让土地的宗地规模。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大面积“圈占”、“囤积”土地行为发生,各地在房地产开发用地供应中,要合理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成片的房地产开发用地应按“净地”分块供应,增加土地供应宗数,确保供应出去的土地能够及时开发建设,形成有效供应。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国土资源部门不得发放土地证书,也不得按土地价款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土地证书,房产管理部门不得办理房屋预售等手续。 ◎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在符合城市空间利用条件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利用城市地上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利用地下空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价款上应给予优惠,地下商业按地上商业计收标准的50%计收土地出让金,除地下人防工程这样依法可划拨的地下空间外,其他新建地下建筑按各种用途(商业用途除外)基准地价的20%计收土地出让金,如地下车库和配套用房等。 ◎严禁“以租代征”将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利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必须符合规划,纳入年度计划,并依法审批。严格禁止“以租代征”将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盘活和整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宜耕则耕、宜建则建。结合新农村建设,在农民自愿的情况下,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建设农民住宅小区。除城市规划区外,新建农民住宅小区既可办理占用手续,也可征为国有土地。 每年3月31日前,各地公布当年土地利用年度供应计划。 我市启动实施土地整治和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本报讯 记者昨日由朝阳市国土资源局获悉,为加强土地整治,促进未利用地开发利用,市政府决定启动实施土地整治和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 据介绍,这项工作前期主要将开展基础数据和资料收集、实地调查摸底及专题研究等,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全面分析测算辖区内土地整治潜力和未利用地开发潜力,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为重点,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出本地区土地整治和未利用地开发规模、布局、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等。 该项规划定于2012年12月底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