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瞻研究院企业数据里显示:
基本税种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缴纳%%、6缴纳%%(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生产加工纳税人);
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述税种中除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向国税局申报缴纳外,其他均向地税局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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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税总局2016第70号公告处理:“六、关于旧房转让时的扣除计算问题
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前取得的营业税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不扣减营业税)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二)提供的购房凭据为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价税合计金额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
(三)提供的购房发票为营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不含增值税金额加上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之和,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