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柳[2009]15号 时间: 2009年06月17日 来源:中国土地网 作者: -- 经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宗(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土地 位置 出让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化率 P(2009) 20号 市三中路司法局东南部 3377.3 (5.07亩) 商服(商业、办公)用地 不大于3.2且不小于1.5 不大于35%且不小于15% 应达到25 % 40年 700 300 G(2009) 3号 市阳和工业新区C-4-1、C-4-2 98350.94 (147.53亩) 工业用地 不大于1.6且不小于1.3 不大于55%且不小于40% 应达到20% 50年 3340 1000 P(2009)20号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土地出让金、对原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物的补偿费,不包括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需建设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老干部活动中心用房及相应配套的18个停车位,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市人民政府。竞得人须向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预付700万元,作为提供老干部活动中心用房的建房保证金。 G(2009) 3号地块的竞买起始价包含土地出让金、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储备成本,不包括办理土地证的相关税费。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宗地内的树木、绿化及原有管线(包括电力线及设施、通讯、自来水、排水、燃气等)、人防设施民、基础设施的改造和迁移由竞得人负责实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凡存在闲置土地、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不严格执行政府部门核定的拆迁方案的单位、组织、个人和个人联合体,不受理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年6月24日起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9年6月24日至2009年7月14日,到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14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7月14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柳州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挂牌时间为:2009年7月6日9时至2009年7月16日上午11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柳州市中山东路68号(东都大厦12楼) 联系电话:0772—2833271 2810217 广西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2009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