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拍卖房产收入交纳营业税及附加。
2:补交土地是出让金,如土地使用权是出让方式取得的则不用补交。
3:交纳土地增值税。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属于破产费用,而破产费用是不需要进行债权申报的,且根据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因此,破产费用在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中属于第一位的。
所以,在企业破产环节,管理人变卖破产企业财产所产生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属于破产费用,应优先受偿。破产财产的变价收入扣除上述作为破产费用的税金后的余额才能用于其他破产债权的清偿。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解体,资产拍卖所得全部用于安置职工后即使经清算已无余额,其资产拍卖环节涉及的不动产营业税及土地增值税是不能免缴的。
但要注意,即使破产企业的财产在变卖环节有增值收益,对应这些资产增值收益的企业所得税是不能作为破产费用优先受偿的。因为,破产环节的企业所得税债权不是按单项资产增值收益分别计算的,其最终应作为清算所得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债权而一并计算。
不用交耕地占用税,因为只有农业用地转为其他用地才交耕地占用税,且只交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