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因此,公司破产之后,经过破产清算后,会优先以破产财产支付职工工资等劳动报酬。
你可以去法院咨询下,毕竟法院拍卖所得都是走的国家法律流程,不会被吞的,你也可以找律师问问,不要盲目做事
从员工的角度来说,你们只要去申请执行就可以了,就没有其他的程序了。
至于拍卖是由法院去操作的,拍卖之前有一段时间的公告,如果有人买的话你们的补偿就很快可以拿到,如果第一次拍卖没有人买,法院就要第二次公告,再组织第二次的拍卖,第二次拍卖的价格就可能比第一次低一些。
总之,只要你们去法院申请了执行,你们就只有等着了。如果你们希望早日有结果,可以经常集体找执行法官谈话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