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卖出去了一块地现在想毁约怎么办?前几天我家卖出去一块地,现在想要回来,可行么?具体怎么办?

  • 拍地
  • 2024-05-04 06: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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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dmcpc198

有经过正当法律程序并由权力机关认可的的土地买卖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一旦交易成功,那块土地就不再是您的了,也就是说不存在“要回来”这种说法了。所谓毁约,就是在合约已签订但交易还没完成的时期才可能发生的,这个时期,土地还是您家的,买家还没给您钱,只是签订了要交易的合约而已,这个时候想反悔的话,是可以的,不过依情况和合约规定的要支付违约金。一旦钱地交易完成,就没有所谓“毁约”这一说法了。
唯一能做的就是跟买家沟通,看能否买回来。当然这只是合法的做法,违法的我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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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跟谁卖出去的都没有关系,关键是地契是否已经在别人手上了?地契是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这块地是您家的?具体户主是您爷爷的?还是您父亲的?地契到底在谁手上?假如地契已经在土地卖出去的同时给了买家(一般都会给了,不然怎么叫卖地),那还有什么用?您爷爷跟您父亲都一样,都是具有独立行事能力的成年公民,您爷爷把它卖了,这个行为是有法律效力的,就是说,是算数的,三岁小孩做的买卖才能说不算数,您爷爷已经成年了,而且还是户主,做的买卖都是白字黑字清清楚楚的,卖了就卖了,您父亲想要回来就只能跟买家买回来了。再说了,假如这块地是您家祖传下来的,而不是您父亲买下来的,那么只要您爷爷还在世,户主一定就先是您爷爷,您父亲只是第二继承人而已,换句话说,您爷爷把这块地卖了,在法律上是户主的权利,法律上这桩买卖,您父亲是一点都插不上手的,因为这块土地还没过户到您父亲手里,还是您爷爷的,至于您父亲对此有意见的话,这是您们家庭内部矛盾,法律管不了的。
您爷爷神智什么的还清醒否?要不您就只能损点,打点一下关系,找个医生,开具一些精神障碍的文件,证明您爷爷在这桩交易之前就已经患上了老人痴呆或者抑郁症之类的(这样做的确很损),那么您爷爷就变成不具有独立行事能力的公民了,所作的涉及家族财产的大桩交易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了,然后子女(也就是您父亲,您懂的)就可以代替其行使权力,向法院申请作废交易,把买家的付款归还后索回土地。不过这样做相当高风险也相当麻烦,看您们家怎么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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