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泰州商品房管理新规:企业定价自由度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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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25 11: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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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3日,根据江苏省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微信官方账号“台州建设”,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台州市财政局、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关于优化和调整城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

  《通知》包括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激发市场实体活力、提高服务监管能力三个方面,共20项措施。

  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提出支持住房“购买”。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泰州自有住房销售,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购买城市新商品房(含直系亲属),8万元(总价400万元以上)、6万元(购房总价300万元以上)、3万元(购房总价120万元以上)购房补贴。

  同时,鼓励住房“组队购买”。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工作、机关(系统)等组织单位职工一次性购买3套以上(含)新建商品房的,按购房总额的2%给予购房补贴;公司一次性购买3套以上(含)新建商品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给予企业购房总额2%的购房补贴。

  该通知还提出了住房“孝道购买”。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同一社区新建商品房总面积超过200平方米(一套或多套)的购房者将获得8万元的“孝道购买”补贴。

  根据通知,对泰州市户籍家庭(购房时已怀孕,至少一名子女18岁以下)购买新建商品房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购房总额的1.5%、2%。对退伍军人和现役军人购买城区新建商品房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购房总额的1.5%、2%。鼓励房地产企业根据不同人群开展各种购房优惠活动。

  在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方面,《通知》明确,双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单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30%。

  此外,获得研究生或高级职称以上在职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单职工75万元,双职工150万元;购买二星级、三星级或超低能耗住宅绿色建筑(新建商品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分别增加10%、20%。

  此外,在泰州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以在支付首付款时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该政策还建议增加两个孩子和三个孩子的家庭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支持。支持银行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公积金商业银行”综合贷款业务,更好地满足买家合理的住房需求。

  在提高服务监管能力方面,《通知》明确规定,取消约束性政策,取消商品房(含二手房)转让年限(自合同备案之日起),促进商品房更快流通。

  同时,提高价格记录,实施商品房“优质价格”管理,给予企业更高的定价自由,有关部门做好商品房价格记录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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