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一户砸墙 全楼遭殃”:河北立法让承重墙免受乱拆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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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16 11: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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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石家庄1月15日电(记者齐雷杰)近年来,我国部分地方私人拆除承重墙,导致整个建筑墙体开裂成危险建筑等问题。为了防止“一户砸墙,整栋楼受苦”事件再次发生,河北省立法加强了民用建筑装修管理,使承重墙不再承受随机拆除的“重”。

  1月14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民用建筑装饰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规定将于2024年4月1日起实施。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汉春介绍,规定民用建筑装饰容易影响建筑质量安全和施工安全,重点关注当前监督措施少、控制力量薄弱的装饰工程,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法律保障。

  规定明确了民用建筑装饰监督主体和主体责任范围,建立了“乡镇哨声、部门登记”的纵向监督制度,明确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乡镇、街道等监督主体的责任。明确装修人员与施工单位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装修人员承担建筑装修安全的主要责任。实施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与装修人约定或者签订的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针对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行为,规定明确禁止在装修过程中改变建筑主体或承重构件,增加超出原设计规范的使用荷载。对涉及拆除燃气设施、使用明火、改造或停止消防设备的装修,规定了明确的监督措施。根据规定,当建筑物达到设计使用寿命或承重构件严重下沉、间隙、变形、腐蚀等影响建筑物安全的情况时,应进行安全鉴定。经鉴定感到危险的,不得采取措施消除危险,不得进行装修。

  针对民用建筑装饰活动分布、隐蔽问题,规定完善通知登记制度,要求装修人员向乡镇、街道或物业服务企业提交相关材料,收到单位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按规定向住房部门登记,确保装修工程有效监督,从根本上加强装修安全要求的宣传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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