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协议 出租方 : 承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泾县谢园东路2号2幢202室。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2008年6月25日至2009年6月25日止。 第三条:租金 经双方约定,该套房屋为甲方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甲方职责 1、 在租赁期内不得将房屋另行出租或出售给他人。 2、 如遇到房屋拆迁,甲方应提前一月通知乙方另寻住处,本协议将自动终止。 第五条:乙方职责 1、 乙方要对室内用电安全负责,如引起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房子内部因电线老化等自身原因,遇到安全及损失问题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2、 乙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如遇到特殊情况要提前和甲方商议,经甲方同意后,另行签定协议。 3、 乙方不得利用该套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合同期满后乙方对该房具有优先续租权。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方可生效,另附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