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房东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地,房东应当履行。房东要求你提前搬走,违反了合同双方的约定。他应当承当违约责任。
但是,你问,房东是否应该给你违约金,这个问题就要看你们的租赁合同中是否有违约金的约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此,违约金的适用是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为前提的,如果你们的合同中没有对违约金作出相关约定,那么对方违约你就不能要求对方给你违约金。
对方违你可以依合同约定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你就不搬,拿出合同来讲)、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这种损失包括你提前搬家所要支付的额外的费用,找房子所耗费的财资等)
跟对方协商,在自己可以接受的情况下,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希望可以帮到你。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时,次承租人请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以抗辩出租人合同解除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转租合同无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