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需要以下证件:
1. 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2. 房屋出租方房产证
3. 手印
好像不需要带什么资料吧!最多就是吧你这个办公楼的产权证,经营证带去就是了!
特 别 告 知
一、本合同为铁岭市房产局制订的示范文本,供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约定使用,但不适用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房屋的租赁关系。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或补充协议中予以明确。
二、签订合同前,租赁双方应相互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
三、接受他人委托代理出租房屋的,应在签订本合同前出示委托人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向承租方明示代理权限。
四、租赁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租赁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六、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租赁双方应按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市(县)房产局或其委托的机构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银州区、铁岭经济开发区区域范围内的房屋租赁到市房产局办理)。
七、租赁关系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应在委托代理人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市 区 街(路) 结构 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个月,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拆改或改变房屋用途的; 2、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的;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4、不按期交付租金 个月以上的; 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甲方出售房屋,须在 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条 甲乙双方商定该房屋每月租金为 元(大写 元整)。租金总额为 元(大写 元整)。每年的 月 日以前,由乙方一次向甲方付清全年租金后再使用房屋。甲方收款后应给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的修缮和装饰。甲乙双方议定。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工料费由 承担,所有权属 。
第五条 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均由甲乙双方按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文件的规定各自承担。
第六条 房屋租赁期届满,乙方如需继续承租此房屋,应提前 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乙方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应支付乙方违约金 元。 2、甲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乙方使用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 3、甲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乙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 元。 5、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 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计算,多退少补。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可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处备案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