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租赁合同要写哪些条款

  • 租办
  • 2024-04-25 22: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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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地址;

(二)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

(三)房屋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维修责任;

(七)装修的约定;

(八)转租的约定;

(九)解除合同的条件;

(十)违约责任;

(十一)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怎么申请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宝安区)

需要到深圳市宝安区房租租赁大厅办理,具体如下:
办理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金开路1号东方二六大厦二楼综合窗口
电话:、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20:00;周六9:00-12:00,14:00-16:00,周日9: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流程:
1、申请(即时)。申请人前往政务大厅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即时)。受理窗口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非承诺时限)
3、审核(1个工作日)。租赁所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的,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或《补正告知书》。
4、审批(当天)。工作人员核对材料后作出核准。
5、办结(即时)。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出具《不予办理通知书》;材料符合规定的,制作《房屋租赁凭证》,办结。(非承诺时限)
6、送达(即时)。申请人按约定方式领取办理结果。(非承诺时限)
扩展资料
办理需要材料:

1、宝安区房屋租赁登记表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2、房屋租赁合同书(非住宅)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3、出租人及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复印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4、房屋权利证明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5、房屋安全检测报告 原件:1 
材料形式:纸质/电子化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房屋租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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