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出租合同如下: 出租方(甲方):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 承租方(乙方):xxx,男/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个人房屋出租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xx小区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x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xx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个人房屋出租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xx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个人房屋出租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个人房屋出租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个人房屋出租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