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土地使用拍卖公司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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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29 15: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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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广州保利古董拍卖公司电话?

没有广州保利。

只有广东保利,在广州。现在通过高估藏品价,按藏品估价的百分之几收委托拍卖费用的骗子公司很多,要小心。

二、国家规定拍卖公司拍卖土地公告时间?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八条:“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场所、媒体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   我国《拍卖法》规定的提前时间为7天,即“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7日前发布拍卖公告”。   土地拍卖,依照《拍卖法》的规定,拍卖公司的公告是7天,展示期间最少是2天。挂牌一般是对政府出售的土地。

三、公司房产土地被拍卖员工怎么处理?

公司的房产土地被拍卖后,员工一般有这么几种安置方法:

一是,将员工调整到其它分公司的其它岗位上。

二是,公司与员工结清工资、保险、公积金等后,解除劳动关系,支付合同补偿金。

三是,由公司出面,推荐到其它公司就业。

四是,公司将房产拍卖后,如所得资金投资其他项目的话,也可将员工安排到新项目中。

四、土地拍卖是卖使用权还是产权?

土地拍卖是卖使用权,取得土地使用权有拍卖这种情况,另外还有招标和挂牌形式,这些出让形式都是对存量建设用地的处理方式,就是已经储备的土地,需要供地,实现土地一级市场的交易,就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形式上看似卖地,实际是出让土地使用权。

五、破产企业拍卖土地使用权需要缴税吗?

任何应税行为都必须履行纳税义务。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由此可见,企业到破产时一般税款是得不到保障的。

六、政府拍卖土地使用权是否也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

国税函[2008]277号《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 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  综上,政府无偿收回土地需交纳土地增值税及相关营业税。

七、法院能只拍卖地上建筑物而不拍卖土地使用权么?

可以拍卖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应当能够强制执行:

1、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仍然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人一样,对划拨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尽管这种处分权受到了限制,要经过有关政府批准)的基本权能,具有独立的财产价值和财产属性。

2、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能强制执行损害了债权人的依赖利益。目前,仍然大量存在国有企业以划拨方式占用的国有土地,这些划拨的土地也都登记在使用人名下。

3、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执行将造成更多的权利分离情形。按照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和土地管理部门的规定的处置程序,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属于债务人财产,但是债务人对其上的建筑物却扔有所有权。

4、将划拨土地作为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执行不会损害国家的利益。

法律已经规定了国家对划拨土地所应收取的出让金享有优先权,在拍卖被执行人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时要首先缴纳土地出让金,在裁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以物抵债时,承受的债权人也要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出让金优先权制度保证了国家在土地上的经济收益。

八、济南新注册的空壳公司可以参加土地拍卖吗?

这也意味着,新注册“空壳”公司将不能参与东莞土地拍卖。若初次违反规定,参拍公司一年内不得参与东莞土地拍卖;再次违反规定,参拍公司母公司及其所有关联企业一年内不得参与东莞土地拍卖。

新注册空壳公司不能参与土拍

通告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促进理性竞争,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参与东莞挂牌出让商住用地的竞买人资格进行规范,要求自2021年6月10日起,参与东莞挂牌出让商住用地到达“终次报价”的竞买人必须符合本通告的竞买资格要求。

九、公司厂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1、凡与省市规划国土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2、另外加油站、加气站用地为二十年,现在的工业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  3、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厂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厂房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准予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十、个人通过拍卖取得土地,开发流程是怎么样?注册公司后能把土地转给公司吗?

1、可以以土地折价入股成立新公司,这样,土地使用权就应该过户到新公司。

2、土地价格应以评估为准,要找专业的评估单位评估。

3、建议:你可以加入对方的公司,当然要签订协议并到工商局办理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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