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租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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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09 17: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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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考成都事城乡房管局2013年11月27日公布的《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指南》
申请条件
我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
(一)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年满35周岁。
(二)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交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从以上申请条件看,如果你父母的住房在成都市中心城区,那么按要求是不能申请的(如果父母的住房在外地的,有成都市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的,可以并入申请家庭,即你夫妻俩和你父母共计四人作为家庭共同申请。从以前的要求看,父母未到退休年龄的,有一定收入,生活不困难的,子女赡养老人的前提还不具备,这种情况下,父母应单独申请。)。如果你夫妻俩在成都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两人的年收入之和不超过10万元,且主申请人为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两人持有成都市居住证),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可以申请成都市公租房。具体要求和办理事宜请咨询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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