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四川省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继续实施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到期政策的通知》,将于2024年3月12日起实施。
根据通知,自贡市将优化住房数量认定政策,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不认定为住房数量。同时,自贡市还将提高普通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普通商品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65万元。其中,双缴存员工最高可贷65万元,单缴存员工最高可贷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