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房地产白名单揭晓!两项目获贷款5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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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2-26 09: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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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2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全区城市房地产融资联动机制视频推进会,调度各盟市城市房地产融资联动机制落实进展情况和2024年复工复产准备工作。

  会议要求,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应严格按照社会化、法制化的原则和“五个条件”准确提出。为保证“白名单”项目推送质量,进入“白名单”项目,经联动机制研究确定后,完善一批推送。各地要提前做好2024年复工复产准备,有效利用专项贷款和配套融资,科学制定复工复产工作计划。要高度重视交货质量,尽力及时完成2024年交货任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联动机制的通知》下发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内蒙古监管局迅速开展工作,联合下发通知,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联动机制,指导督促各盟市立即采取行动,选择项目,推送名单,对接银行审核贷款,确保融资联动机制加快实施。

  截至2月22日,各盟市首批推出房地产“白名单”项目161个,融资总需求157.9亿元。该地区共有两个项目获得了5250万元的贷款。其中,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向呼和浩特秋实鸿德府项目发放贷款30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向乌兰察布文景上苑项目发放贷款2250万元。其他“白名单”项目的融资协调工作正在加快。

  在实施房地产项目“白名单”的过程中,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金融监管部门重视指导联盟城市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联动机制,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企业改变过去房地产企业的特点和规模作为贷款额度的基础,以项目本身的资产负债为信贷资金的基础进行精准融资。

  此外,据《内蒙古日报》报道,根据规定,选择进入各盟市的“白名单”项目需要满足以下五个条件:一是项目处于新建建设状态。如果项目短期停工,但资金到位,可以恢复建设和交付,也可以包括在内。二是质押物与融资金额基本匹配。三是确定贷款主办银行,制定信贷资金封闭监管机制。四是预购资金未被抽走或抽走的预购资金已被追回。五是制定贷款使用计划和项目完成计划。

  此外,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金融监管部门在实施房地产项目“白名单”的过程中,重视指导城市将促进城市房地产融资联动机制,建立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引导商业金融机构和房地产企业改变过去房地产企业的特点和规模作为贷款金额的基础,基于项目本身的资产负债作为信贷资金的基础,准确融资。

  目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和金融监管部门建立了“每周调度、每月通知”机制,跟踪监测城市联动机制的工作状态,及时协调解决暴露问题,促进全区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将陆续启动其他合格的“白名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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