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四大群体购房有补贴,房屋升级省钱又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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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24 10: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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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微信官方账号“襄阳住房建设”1月19日消息,近日,湖北省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等7个部门联合发布文件,推出9项新的购房政策措施,涉及购房补贴、“新旧置换”等。新政策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四个人买房有补贴,外地人买房和当地居民享受同样的待遇

  文件提出,为支持群众购买第一套房,鼓励更多就业创业人才在襄阳定居,四类人在城市购买新商品房,给予相应补贴:购买第一套一般新商品房,完成网上签约,缴纳契税后,给予每套2万元补贴;非本市户籍人口,购买一般新商品房并完成网上签约,缴纳契税后,给予每套2万元补贴;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三、二、三、以上未成年人的家庭,购买一般新商品房并完成网上签约,缴纳契税后,分别给予每套2万元、4万元补贴;根据《襄阳市人才安居保障办法》的规定,新就业创业人才购买新商品房的,按人才类别享受15万元、12万元、8万元、6万元的一次性购房首付补贴券,签订网上签约并完成个人所得税支付后兑现。

  值得一提的是,第一套住房补贴、非城市户籍住房补贴、儿童住房补贴可以重复享受。同时建房、工作抵押住房、定向安置福利住房不享受补贴政策,人才住房补贴政策不与前三项补贴重复享受。

  非本市户籍人口在襄阳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持有房地产证或者网上签订备案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可以享受本市户籍人口就业、入学、就医等同等待遇。

  房屋“卖旧换新”可享受税收优惠

  通知明确指出,二手房交易可以免费选择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体系进行控制,疏通跨行办理二手房“带押过户”政策的堵点,全面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业务的实施。

  原住房纳税人出售原住房,在半年内购买新商品房或者购买新商品房后,在房屋交付前出售原住房纳税人,按计税价格的1.5%给予增值税补贴。

  出售自有房屋并在现有房屋出售后一年内在市场上再次购买房屋的纳税人,应当对出售现有房屋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给予退税优惠。个人转让房屋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个人所得税经批准征收的,征收率为1%。

  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重点群体最高贷款额度增加20%

  根据通知,增加公积金支持,保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70万元上限;公积金贷款人40岁以下(含40岁)多子家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未成年子女),共同贷款人正常缴纳公积金约半年,以及高端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在最高限额的基础上增加20%。

  同时,襄阳市将保持首套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根据文件,公积金支付员工可以从配偶和直系亲属(仅限父母和子女)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首付款和偿还购房贷款。购房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额,贷款还款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本息还款总额。

  在全国其他地区缴纳公积金,在本市申请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享受与当地缴纳职工同等的待遇。

  公积金贷款频率识别标准以贷款人在公积金存款机构行政区(县、市、区)范围内的贷款频率为准。同一范围内的贷款频率不得超过两次,不同范围内的贷款频率不得重复计算。贷款频率认证基于市中心业务系统的记录数据。

  提高贷款政策,商业贷款利率按下限执行

  根据通知,对于贷款购买商品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20%,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30%。

  第一套住房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第二套住房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至不少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对拥有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实行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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