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新政!购房如此轻松,公积金又提又贷!

  • 资讯
  • 2024-01-21 21:45:19
  • 0
  • admcpc198

  据四川省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发展局1月19日报道,乐山市发布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十二项措施》,有效期为一年。

  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

  文件建议实施分阶段购房补贴政策。自《办法》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在乐山市(含乐山高新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停车位的,按类别享受补贴。

  购买第一套新商品房的,每套享受8000元的购房补贴;购买第二套新商品房的,享受12000元的购房补贴;购买停车位的购房者给予2000元现金补贴,每个购房者最多享受3个停车位补贴。

  对于教师、医务工作者、消防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家属、服役或退伍军人、大学毕业生(含专科、本科)、见义勇为人员、非乐山户籍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二子以上家庭购买新商品房的,享受每套5000元(本补贴可与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补贴叠加,同一新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

  该措施支持地方政府机关、军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民营非企业、村(居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团体购买活动。同时,鼓励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推出“新旧置换”服务。

  允许公积金“再提再贷”

  该文件还规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将得到改善。实施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提高贷款”和“商业转移”政策。乐山市存款人员在本市购买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取未纳入贷款金额计算的存款余额支付首付款。实施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向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政策实施时间自措施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具体措施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

  文件还提出,全面部署推出房地产“带押转让”新模式,降低房地产交易成本,提高效率,进一步提高方便企业的服务质量。

  同时,乐山还将实施差异化住房贷款政策,实施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和最低贷款利率的相关规定,以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需求。

  允许分期缴纳土地款

  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欠税和滞纳金,可以先缴纳欠税,然后依法缴纳滞纳金。对市级信用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施工许可证前,按照开发项目规划许可证的建设规模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50元%,剩余部分在工程竣工备案完成前缴清。

  《办法》明确了新转让、改变土地用途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50元%;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支付,最长支付期限不超过一年,受让人分期支付时不向出让人支付利息。《乐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2)》还将详细说明,配套住宅机动车停车位按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加共享面积)分段控制。


上一篇:保利发展:实现120亿净利润,为投资者带来稳定40%分红
下一篇:碧桂园再出击,打造悉尼开发项目,境外债重组引发新动向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