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城市规划揭晓:珠三角占据开发边界的6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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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18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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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通知》(粤府)〔2023〕105)表示,以“世界窗口、活力广东、诗画岭南、宜居园”为发展愿景,有效建设广东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试验区、优质发展试验区、美丽中国建设模式区、开放包容智慧宜居园区”。

  通知称,要积极推进土地空间保护、开发、应用和修复,到2035年,全面建设安全、繁荣、和谐、美丽的优质土地。

  根据通知,全省耕地2755.3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2524.15万亩。粤西、粤东、北部山区、珠江三角洲的耕地面积分别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46.01%、32.89%、21.10%,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分别占全省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的46.33%、32.76%、20.91%。

  全省生态保护红线面积5.08万平方公里,其中陆地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42万平方公里。北部山区、珠三角地区、粤西、粤东地区陆地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全省陆地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57.63%、26.67%、15.70%;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66万平方公里,分布在沿海14个地市行政管辖的水域。

  全省城市发展边界面积2278.69万亩,珠三角、粤西、粤东、北部山区城市发展边界面积占全省城市发展边界总面积的66.52%、20.91%、12.57%。加强城市发展边界对发展建设行为的刚性约束,控制城市建设用地总量,避免城市混乱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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