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积<90 且夫妻名下是第一套房的 是1%
90≤面积<144 是2%(有的地方是1.5%)
面积≥144的 是4% (有的地方是3%)
小于90平方一个点的优惠政策只到2010.12.31
西安二手房交易税费明细
1、契税: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
2、营业税(卖方):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2009年12月31日前优惠政策规定为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计算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超过5年(含5年)(2009年12月31日前优惠政策规定为2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免征营业税;对个人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超过5年(含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由出售方缴纳,计算标准为计税金额的5.6%(包含水利基金、城市建设维护费、教育附加、房产税、印花税等税种);
3、个人所得税(卖方):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2009年12月31日前优惠政策规定为2年),按交易差价的20%收取,由出售方缴纳;
4、交易手续费:6元/平米,交易双方各付一半;
5、登记费:80元,由买方缴纳。
6、核档费:50元/件(办理二手房过户须先核档以确定有无纠纷、查封、能否交易)有核档人缴纳;
7、过户代理费:600元/件(如委托西安房地产超市办理)。
8、评估费:按照评估价值的0.5%收取(如果房屋属于赠与所得,或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房地局将制定评估公司进行房屋价值评估,以确定交易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