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之间的个税、锲税、营业税、等、应该怎么算呢?

  • 二手
  • 2024-05-10 18:56:26
  • 0
  • admcpc198

我给您提供武汉的,其实基本都是差不多的。



契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别墅类和联体别墅住房除外)契税税率为3%,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为1.5%。而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


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重新购置住房的,原有住房已纳契税在重新购房应纳契税税额中抵减。


印花税: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时免征


营业税:税率收取标准为5.8%。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对住房转让的个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查帐征收,依应纳税所得额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有关凭证,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具体办法为:个人重新购房金额大余或等于原有住房销售额的,可向所在区地税部门申请全额退还原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购房金额小于原自有住房销售额时,按照现购房金额占原售房金额比例,向区地税部门申请同比例退税。规定“个人转让自用满2年且是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取得的所得,暂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2)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续费减半征收。


综合服务费:普通住宅5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非住宅11元/平方米


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户;非住宅550元/户


土地登记费:35元/套


交易评估费:评估价的0.3%


工本费:38元


测绘费:建筑面积*1.36元


调档费:20元


土地收益金:按地段等级收费标准×土地分摊面积


几点说明:


(1)武汉市普通住房标准:中心城区(七个中心城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5(含1.5)以上;(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三)单价7000元/平方米,总价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


其它远城区普通住房标准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二)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三)单价5700元/平方米,总价不超过80万元(含80万元)。


(2)武汉市中心区指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武汉市远城区指蔡甸区、汉南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西湖区。


(3)首次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优惠已经有微调,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4)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交易税费一览表见下一页。


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交易税费一览表(一)


税种 合同签订时间 税率 范围 条件 备注 契税 1997年10月1日以前 6% 全 市 1997年10月1日至1999年7月31日 4% 1999年8月1日至2004年2月29日 4% 别墅类或单价>4000元/平方米住房 非普通住宅 2% 单价≤4000元/平方米住房 普通住宅 2004年3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 4% 别墅类或单价>5500元/平方米或总价≥70万元住房 非普通住宅 2% 单价≤5500元/平方米且总价<70万元住房 普通住宅 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 4% 别墅类(含单体和联体别墅)和不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一条件的住房 非普通住宅 2%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5; (二)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 (三)单价<5700/平方米且总价<80万元。 非普通住宅 2008年11月1日起 4% 七个中心城区 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别墅类(含单体和联体别墅) 非普通住宅 3% 不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一条件 1.5%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5; (二)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 (三)单价<7000/平方米以下且总价<100万元。 中心城区 普通住房标准 1%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 4% 东西湖区 汉南区 蔡甸区 江夏区 黄陂区 新洲区 别墅类(含单体和联体别墅) 非普通住宅 3% 不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一条件 1.5% 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5; (二)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 (三)单价≤5700/平方米且总价≤80万元。 远城区 普通住房标准 1%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

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交易税费一览表(二)


税种 合同签订时间 税率 范围 条件 备注 营业税及附加 2008年11月1日起 5.8% 全 市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时间界定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登记时间 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10年1月1日起 5.8% 全 市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2008年11月1日起 20%、1% 全 市 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含2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所得,暂不负担 时间界定为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登记时间 交易印花税 2008年11月1日起 0.05% 全 市 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暂免征 交易手续费 2008年11月1日起 5元/平方米 全 市 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暂减半征收 维修资金 2008年11月1日以前 2% 全 市 住宅 1% 非住宅 2008年11月1日起 49元/平方米 砖混结构住宅 55元/平方米 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 61元/平方米 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 73元/平方米 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


上一篇:卫生间防水的处理方法
下一篇:买了房子 不想要了 退不掉怎么办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