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是以实际损失大小为依据,违约金可以略高于实际损失的标准,
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具体金额。
如果你在房东同意的情况下,把房子转租出去了,房东就没有什么损失了,你完全可以要求退还全部押金,并不承担违约金,
如果房东不同意转租,那你只好支付违约金来退房了,违约金是半年租金的30%,这部分你最好和房东协商处理,除承担违约金外押金是要退还给你的。
注意到你说的员工是以私人名义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吧。
虽然你后来提到公司代理人,但这应该只是从公司角度来说,所以我是否可以理解为员工并未提及自己是代理公司租赁房屋。而且租赁合同中也没有约定,或者提及公司的义务。所以,建议是直接找承租人协商,并告知,因上述情况,即使到法院,对方胜诉可能性微乎其微,而且也会产生诉讼费等费用,这样的话,对方一般也会见好就收的吧。
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自己可以想。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