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跟业主签好居间协议,然后到街道办的房管所登记,确定租赁。找到你的房屋编码,然后到后本区的租赁所办理和签署合同。交房屋管理费和租赁税。 如果在罗湖春分路这边的话就先到惠州酒店810那里去登记,领取房屋编码条,还有开个证明,然后到向西村广深宾馆后面的租赁所办理,要业主带好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没有原件就要带好复印件和贷款抵押合同,你本人就要带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一个问题,需要公司提供入职合同或者在职证明书,需要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户口本所在地原件或复印件。
第二个问题,这个登记在深圳很普通,主要是针对外地人口的,相当于“暂住”证明,但是不需要暂住证的,也就是便于统计。
最后一个问题,新员工股入职不填这个一般入职比较麻烦,上不了保险,不过就算你在公司不办这个,在你所居住的正常的小区或社区,他们都会有专门的人员上门找你办理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出租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境外人员提供本人护照或者深圳市公安颁发的居住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房地产证》(如房产抵押的,出租人须告知承租人)或者其他有效产权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有产权证明但无《房地产证》的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指:
A、《建筑许可证》、《红线图》,验原件留复印件
B、《购房合同》、付清房款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C、《按揭合同》(如房屋面积、用途不清楚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或《房地产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D、拍卖竞得的房屋或法院裁决的房屋须经产权登记
(3)、共有房屋须出具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境外共有人的证明书须经过公证或认证)
(4)、改变功能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
(5)、合作建房的房屋出租,须提供国土部门同意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批文,及付地价款证明
(6)、临时建筑的房屋出租,须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7)、无合法竣工验收证明的工商业出租屋,须提供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资质证书或者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8)、出租用途为住宅的,需提供《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