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什么程序?

  • 租办
  • 2024-04-27 03: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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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收费-发证
二、申报条件和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证明房屋产权、使用权合法的有效证件
3、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4、出租共有房屋,须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材料
5、出租委托人代管房屋,须提供房屋产权人委托代管、授权出租的证明材料
6、出租抵押的房屋,须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材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

租房合同是否继续有效

私房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

私房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二。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 确定一名承租人,协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变更承租人,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确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权;

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改建、扩建、拆除重建,致原租赁合同的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适用,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变更租赁合同。

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拆迁的,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积极配合拆迁工作的开展,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租赁合同无约定,按拆迁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应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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