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四川省乐山市出台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新政策。该政策包括12项有效期为一年的措施。
根据新政策,乐山市将实施分阶段购房补贴政策。自政策出台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购买新商品房或停车位的市民可享受补贴。购买第一套房可获得8000元补贴,购买第二套房可获得1.2万元补贴,购买停车位可享受2000元补贴,每个购房者最多可享受3个停车位补贴。
特定专业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二子以上家庭购买新商品房,也可享受每套5000元的额外补贴。补贴可与第一套或第二套住房补贴叠加,但同一新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
新政策还支持各单位组织团购活动,鼓励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推出“新旧置换”服务。同时,乐山市将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允许存款人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存款余额支付首付款,并实施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向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乐山市还将推出房地产“带押转让”新模式,实施差异化住房贷款政策,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缴纳欠税和滞纳金,可以先缴纳欠税,然后依法缴纳滞纳金。新转让、改变土地用途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可以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最长缴纳期限不超过一年。
上述措施旨在促进乐山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更多的买房机会和优惠政策,完善相关政策和流程,提高市场活力,方便企业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