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出售的条件,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五证二书,具体来讲是,五证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拥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五证是为了保证房地产开发行为的土地取得,建设施工和销售环节的合法性,这样才能够保障购房人能够取得完整的商品房产权。无论是商品房预售还是现售,五证齐备,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行为方为合法,购房人与之签订的买卖合同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咱们再来说一说二书。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房屋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所售商品房的质量承诺和正确使用的说明。只有合法进入市场的商品房,它具有国家承认的产权,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审查、审验商品房的销售条件是否完备。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出售商品房现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主体资格合法。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用地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规划、建设手续合法,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符合工程质量标准,已通过竣工验收。(5)保障被拆迁人的利益:拆迁安置已经落实。(6)达到基本使用条件: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