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购房最新政策是什么呢? 深圳去年刚发了个住房的《补充通知》,是在《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意见的通知》的基础上,特别发出的,要求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国发〔2010〕10号文件,认真落实近期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信贷、土地、税收等相关政策。《补充通知》明确,在深圳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对于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 《补充通知》强调,暂停在深圳市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拥有一套以上(含一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深圳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自发布之日起,所有商品住房交易必须执行本通知规定。交易时间的认定,以在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1、房屋契税的定义
房屋契税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应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2、契税分类
契税是房屋买卖中国家规定必须交的税收,不管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必须要缴纳的。
1)是按成交价格计算。是指成交价格经双方协定而形成合同的,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使用范围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2)是根据市场价格计算。根据房屋的市场价格,土地价格而定的。
3)是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主要是适用于二手房。如A房价格20万元,B房价格3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
4)是按照土地收益定价。这种情况比较少。假设2014年,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纳税依据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
3、契税计算方法
新房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 × 税率
二手房应纳税额=二手房税率×房地产评估价
一般情况下就按照这个算法,也可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计算方法。
契税新政策规定
1、按照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根据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 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 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2、享受契税下调须满足的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不足144平方米或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1.2倍以下
想要享受契税下调的普通住房须同时满足以上3个条件,缺一不可。
3、契税征收标准
契税征收标准是根据住宅户面积而定的,目前有三个征收标准:
(1)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
(2)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之间;
(3)144平方米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只有首套住房才能享受契税优惠政策,二套房、三套房是不具备这种权利的,一般实行的是首套住房契税的两倍,即3-4%。(首套住房并不是指家 庭的唯一住房,假如卖力套房子又卖了,再购买住房就算是二套房。但是名下确实只有一套房子,所以可以申请家庭唯一住房)
4、契税税率准则
契税税率实行3% ~5%的调整幅度。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