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与深圳住房公积金互通,异地购房待遇同步!

  1月24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促进住房公积金深度一体化发展的通知》。

  根据通知,中山将促进深圳和中国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协调。中山职工购买深圳住房时,可享受与中山当地住房相同的公积金提取待遇。

中山与深圳住房公积金互通,异地购房待遇同步!

  同时,员工可通过“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和“广东省事”小程序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业务。

  申请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时,深圳市、中山市缴存职工可在中山市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和驻行政服务中心“深圳市中学工作窗口”享受优先绿色渠道服务。

  深圳和中山的存款人员也可以在其他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20项业务,包括购房提取、退休提取和租赁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