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近发布了《关于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旧社区改造的意见》(实施)的通知,计划发布12项支持措施,包括激励综合招标,确定参与城市旧社区改造的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可以通过招标或竞争性谈判选择养老、护理、家政、便利等专业服务企业投资改造或经营配套设施,提供专业服务。
同时,明确市县(区)旧社区改造领导小组,充分做好群众宣传启动工作,提前明确收入所有权,将项目预期收入投入城市旧社区改造、运营、维护和还款费用,为社会资本参与旧社区改造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