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有出让的权利,但是手里的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永久有效,它是会有规定的年限,在出让的时候要能够了解年限知识,避免错过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期,导致它贬值。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我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实行的是有限期的制度。这个限期的最高年限根据国务院1990年发布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依据不同的用途分别为: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问题,还应当注意以下三个基本问题:
1.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的起算点,并不是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而是从土地使用者领取土地使用证、即取得土地使用权时计算。
2.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可有三种情况:其一,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者应当在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经批准后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规定支付土地出让金。其二,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这种情况主要是基于社会的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收回该出让的土地,则该土地使用权就应由国家无偿收回。其三,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自然应当由国家无偿收回。
3.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地上的建筑物处理问题,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没有规定,但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在土地使用权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地上的建筑物也由国家无偿取得。
1987年12月1日,当时身为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深房)总经理的骆锦星走出办公室前往深圳会堂,他即将创造中国改革史上的另一个第一次。七年前,他也曾冒着“违宪”的罪名第一次与香港人合作第一次去香港参加土地竞投,此后多年,他都被戴上“卖国贼”的帽子。他希望,过了这一天后,他能成功的甩掉这顶帽子。
3点40分,骆锦星抵达会场,“当时大概能容纳700人的会场基本上已经满了。”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李铁映、国务院外资领导小组副组长周建南、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鸿儒以及来自全国17个城市的市长来到了拍卖现场。”
4点,轰动全中国的第一宗土地公开拍卖在中共高官、17个市的市长和中外媒体的聚焦下正式开始。这是中国首次以公开拍卖的方式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当天的举槌人、当时的深圳市规划国土局局长刘佳胜后来回忆说:“如今如此高规格的土地拍卖仪式,后无来者。”
2016年《缅甸投资法》将原有的《缅甸外国投资法》与《缅甸公民投资法》进行了合并。根据现行的缅甸土地相关法规,任何外国的个人和公司不得拥有土地,但可以长期租用土地用于其投资活动。新投资法规定,土地使用期限为50年并视情延长2个10年。
另根据1987年《限制不动产转让法》,缅甸禁止外国人及外资企业获得土地的所有权或者长期租赁土地(时长超过1年),但获得缅甸投资委员会许可的外国人或者外资企业可以长期租赁土地(最长不超过70年)。
土地溢价是指是合同内约定土地价格以外的土地交易差额,土地溢价率=超出基价金额/土地基价。基价是土地的原始成本,包括征地费、开垦费、青苗费等补偿村民的钱,以及评估费等管理费用。简单地说基价就是土地收归国有储备后到拿出来招拍挂为止所有的支出费用总和。说的简单一点就是土地现在的价格比原来的价格要高,如溢价30%就是现在的土地的购买价格要高出原来的土地价格的30%,也就是土地增值了30%的意思。
不是永久的。
土地的使用年限是由土地的用途所决定的,与是否是集体土地没有直接联系。故而集体土地使用证期限与普通法所规定的土地年限是一样的,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是的。日本是一个永久产权置国家,这种模式在国际上比较罕见。这意味着在日本购买土地或者房屋的业主可以永久拥有产权,即使是在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也不会失去产权。
划拨的土地不是永久产权。
土地划拨是国家在符合土地划拨的前提下,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无须为此支付土地出让金,但该土地只限于土地使用者自己使用。早年,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用地均为划拨所得。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归国家所有,私人不能拥有土地,这就决定了土地不会永久产权。一直以来,很多人都搞不清70年产权到底啥意思。开发商通过招拍挂缴纳土地出让金向政府拿地,获得土地使用权,建成房子后,把向国家交的出让金的成本折合在房价里面卖给购房者,等于说是,房地产商把地从国家那租过来地盖房,然后又转租给了你。
你买的商品房,所在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你掏的几百万买房钱,获得的是房屋产权和向国家租借土地的70年使用权。如果开发商的房子质量过硬,只要你的房子没塌没崩没毁灭,你就一直拥有房屋所有权。但是你的土地使用权只有70年。
综上所述: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土地使用权:70年。房屋所有权:归买房者,期限永久。可以理解成,你向国家租了70年的地居住,70年是指土地使用年限,不是指房屋所有权年限。
法院查封拍卖集体土地上的房产及其附着物时不能直接处置集体土地使用权,法院对处理集体土地房屋涉及集体土地的,需经与规划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裁定予以处理。
法院与相关单位取得一致意见后,应当告知权利人到规划部门、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征用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再进行公开拍卖,债权人享有优先权,这时土地使用权方可与房产一起变更,新的房产主人也可以变卖。
农村经过审批的宅基地上面修建的房子具有永久产权
土拍是指土地拍卖,即土地使用权拍卖。在指定的时间、公共场合,在主持人的主持下,通过公开竞价而定价的方式买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因为土地为不可再生资源,所以每次土地拍卖后,会随着市场需求量的增加,房价和土地出让金的价格会相应的上涨。
土拍的意义
一是提高透明度,为市场实体提供更多机会。翻译成白话文,就是让更多的房地产企业有机会获得土地,降低市场集中度。
二是集中放量释放“土地供应充足”信息,稳定地价,稳定房价。总之,就是给市场降温,让房地产市场更加理性、健康、稳定。愿望是美好的,结局可能是相反的。
事实证明,在土地市场需求严重失衡的前提下,土地集中供应只会增加房地产企业的焦虑。这种焦虑越晚,就越严重。特别是在年度最后一次土地拍卖中,早期没有土地的房地产企业,焦虑是可以想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