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准备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局现场办理变更;线上查询:关注成都公安微信公众号;办理条件: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
(1)由乳名改学名;
(2)因父母离异更名;
(3)父母再婚后子女更名;
(4)因收养关系成立更名;
(5)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
(6)同校或同班学生重名。
未成年人更名由父母或收养人、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申报。离婚后子女申请更名的,须经亲生父母双方同意;再婚后子女申请随继父(母)姓的,须经亲生父母和继父(母)同意。
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姓名:
(1)由冷僻字、繁体字更改为简化字;
(2)随父或随母姓(含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3)恢复原户籍登记机关登记并使用过的姓名;
(4)因收养关系成立更名;
(5)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的;
(6)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或者原姓名的。户口迁入成都市大中专院学生集体户的,不得申请变更姓名。
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下午17:00(法定工作日)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条件:
1、已确认为老工伤人员;
2、老工伤人员资料已录入系统;
3、鉴定为1-4级老工伤人员;
4、所在单位按期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