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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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10 23: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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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要你连续缴纳公积金满1年,就可以采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不管是第几套都行。但是公积金贷款只能同时贷款一套,如果要再次使用,必须先结清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无关)

2、一般,男60岁,女55岁。各地可能会存在地方性宽松政策(最多在增加5岁),如果是夫妻双方一起,则按照年限最长的一方计算

3、利率不会变化,但是可能会增加首付(北京、成都、重庆等城市已经明确了二套房利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提高到5成,别的城市,我不是太了解)

4、钱是属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但是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是金融机构,没有贷款的权利,所以他会委托银行代为办理。

具体情况,请咨询你们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希望能够帮到您!回答来自:百度房产交流团,敬请关注!

在成都商贷买的首套房,还未还清,现在想用公积金买二套房

若你第一套房没有还清贷款,在购房则属于二套房,用公积金贷款则首付比例不低于4成,贷款利率按首套房利率的1.1倍执行。若你公积金缴存较多,第一套房每年提取之后还有余额,则第二套房若使用商贷,则可以用支付首付的名义提取月,若使用公积金贷款,则不能在当年提取,因你第一套房已经在提取,所以以后每年还是只有提取第一套房,当第一套贷款偿还完毕后,第二套房可以继续提取偿还贷款本息。

成都公积金贷款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我这种情况是二套房不?

根据成都公积金办的文件规定:对“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国家部门规定不明,认房认贷是笼统的商贷规定,参考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二套房的认定(沪公积金(2010)57号):
四、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及由借款人提供经房管部门认定的其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
因此跟商贷是否还清无关,只要把房子卖了无登记房产,并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就还认定为首套。
商贷的二套房认定则很严格,只要有过商贷或公积金贷款任意一种贷款(无论是否还清),或名下有房,就不可能认定为首套,即所谓认房认贷,很多人把这个认房认贷乱用推广到纯公积金贷款是不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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