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审核---→中心进行审批---→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并出具《担保承诺书》---→借款人凭《担保承诺书》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办理委托公证手续---→中心核准发放---→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1、借款人携带申请资料,前往中心贷款服务大厅,选择贷款办理银行。2、借款人在银行窗口提交贷款资料,接受银行初审、复审。
3、中心对借款人申请进行审批。
4、担保公司对借款人申请进行审查,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到担保窗口办理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文件,缴纳担保费。
5、借款人返回银行窗口签订借款合同。
6、借款人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
7、等待银行通知领取借款合同、放款凭证并按合同约定开始还款。
(招商银行)
借款人向经办行申请个人住房纯公积金贷款的操作步骤
1.经办行在收齐借款人应提供的贷款资料后,要求借款人填写《个人住房贷款资料》,并调查核实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在《贷款受理确认单》(一式三联)签署核实意见,客户经理签名并加盖业务公章后返还客户一联。
2.经办行登录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并打印借款人信用报告。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中录入、初审并复核后,并通过该系统上送数据资料。
3.经办行根据公积金中心审批的意见,在线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表》,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将办妥的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借款人申请资料一式两套,一套送公积金中心,另一套留存。
申请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借款人在签定了房产买卖合同,付清首期房款后,即可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纯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验看原件,收受复印件);
3.婚姻状况证明文件(验看原件,收受复印件);
4.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该文本由公积金中心统一格式(附件一)(收受原件);
5.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6.预付首期房款凭证(验看原件,收受复印件);
7.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8.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9.我行及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除上述资料外,还要求提供借款人的配偶或房产共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收受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