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必须优先建的通知要求: 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应优先建设保障性住房,保证其开工时间和建设进度不低于同期商品住房。市住建委昨日发布通知,要求加快保障房项目的开工建设。 据了解,北京市保障房项目分为集中建设和在商品房中配建等几种类型。本次下发通知,是为了防止配建保障房的商品房项目因为先建设商品房而导致配建保障房建设进度缓慢。 通知中要求,保障房项目要力争实现“当年供地,当年开工”。同时,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房的,要优先建设保障房,保证其开工时间和建设进度不低于同期商品房。开发商在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时,应明确列出各类建设内容的建设时序,并确保建设时序内容与该项目建设协议中约定的保障房建设进度保持一致。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住建部门将对该建设方案不予备案。 根据通知,对保障性住房未按建设方案中建设时序开工或建设进度不符合建设方案要求的,住建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按照建设方案内容整改,并可暂缓办理其商品住房建设项目的施工许可和预售许可等手续;对于已经完工的保障性住房,应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此外,对于其他的保障房项目,如果其开工时间和建设进度未达到全年既定目标,经督促后仍未达到整改目标,住建部门可以限制该开发商参与其他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暂停办理施工许可、预售许可以及竣工验收备案等有关手续,直至整改合格。 截至目前,北京市20万套保障房开工量已经超过90%。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20万套保障房的开工计划将在9月底前完成,并争取超额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