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租房申请条件
单身无房职工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
2.具有五城区及高新区正式户口,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
3.在五城区及高新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或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
2.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在五城区及高新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在五城区及高新区连续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2年以上(含2年);
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承租公房。
如果你刚大学毕业想找房屋租赁过渡,如果你是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无房家庭,就可以到成都各区房管部门参加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了。
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持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至户籍所在区房管部门(高新区为区规划建设局)登记;
单身无房职工,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原件至户籍所在区房管部门登记;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持户口簿、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缴纳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至用人单位所在区房管部门登记。
租金最高可享受7折优惠
据介绍,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拟建标准为单套建筑面积25—60平方米,单身职工申请承租建筑面积25平方米的公租房,2人户家庭申请承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内的公租房,3人户及以上家庭申请承租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内的公租房。
公租房租金标准,原则上按照同类住房市场租金的70%-80%确定。五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年收入7万元以下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以下的个人按同类住房市场租金70%的标准缴纳公租房租金,年收入7万元至10万元的家庭和年收入3.5万元至5万元的个人按同类住房市场租金80%的标准缴纳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