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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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22 13: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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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五城区申请条件: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2、家庭人口两人或以上,主申请人必须具有五城区正式城镇户口;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或以下且无其他用途房屋。农村户籍,在五城区务工的进城务工劳动者:1、家庭年收入5万元以内;2、家庭人口两人或以上,主申请人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且在五城区缴纳职工社保;3、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及其他用途房屋。

外地人申请成都市的经济适用房需具备那些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
(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成都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好评率:100%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1. 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申请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具备4个条件:五城区(包括高新区)正式户口;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以下的;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2、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 ●申请人持以下3种证件(夫妇双方的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及婚姻证明材料;现住房权属证书或租赁合同)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并领取购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经审核(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递交到居住地所在的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区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签署公示意见; ●申请人向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递交区房委办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然后向申请人开具《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 ●申请人持《成都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认定通知》选择开发建设单位办理购房手续。 3、单身不能申购经济适用房 4、单亲在住户两人以上的可申购 5、三人户限购72平米 《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要严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而目前成都执行的是去年市政府发布的第45号文件,规定经济适用房每套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修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多层住宅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高层住宅增加10平方米公摊面积后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一人户限购42平方米以下住房;二人户限购58平方米以下住房;三人户限购72平方米以下住房;四人户及以上限购90平方米住房。超购面积,不得享受政策优惠,购买人应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向政府补交与市场价的差价。(人均房屋面积不足16平米): 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继续追问:(人均房屋面积不足16平米): 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这个面积是建筑面积还是住房面积?补充回答:建筑面积(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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