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林芝购房热潮!每套新房最高可获5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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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31 09: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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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0日,西藏自治区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发放商品房补贴的通知》。

  公告称,自商品房购房补贴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林芝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由具有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按市场价出售的房屋为新建商品房,不含别墅等高档住宅,不含二手房、自建房等),自然人(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商户等)发放购房总价(以商品房网上签约备案价为准)3%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农牧民购房补贴4%,每人最多享受补贴不超过2套,每套商品房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补贴资金发放后即止。

  文件明确规定,商品房购房补贴是指购房者在享受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优惠后,政府对购房者的进一步补贴;补贴仅针对自然人购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商户购房的,不享受补贴。

  林芝市建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提高房屋销售价格,变相获得政府补贴,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享受补贴。

  此外,购房时间以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中心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签订备案时间为准。只有在购房补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后,才能申报购房补贴。补贴享受套数本轮独立计算,不含2023年购房补贴套数。

  购房补贴受理期间,商品房撤销原网签备案的,房屋重新网签不再享受补贴;同一购房人撤销原房屋网签备案后,不得重新备案同一房屋以获得补贴资金;购房补贴受理期间,原则上不得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合同,不得撤销网签备案。因特殊原因确需解除合同的,原购房人不得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发放给购房人后,购房人不得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解除合同,也不得撤销网签备案。因特殊原因确需解除合同的,购房人退还补贴后方可解除。

  文件要求,严格补贴纪律,禁止使用购房补贴进行利益转移和暗箱操作,禁止获得政府补贴资金。对违法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和国有资产损失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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