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六区细则公布!购房最高全额补贴购房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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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1-07 09: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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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4日,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卖旧买新”契税补贴实施细则,落实苏州市政府实施“卖旧买新”契税补贴政策,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

  此前,苏州市5区已发布细则。截至目前,苏州市6区“卖旧买新”契税补贴细则已全部公布,补贴时间和标准基本相同。除姑苏区容积率低于0.8的商品房项目外,工业园区和高新区对补贴对象也有明确要求。

  姑苏区实施细则显示,自2023年1月1日起在苏州市出售自有住房(出售时间以房地产转让登记时间为准),2024年12月31日(含)前在姑苏区购买新商品房(购买时间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商品房网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不包括人才房、安置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可分层次享受契税补贴。

  补贴标准为: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后,在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4月1日至6月30日、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家庭,分别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100%、80%、50%的购房补贴。

  2、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出售后3个月内、3-6个月内、6-12个月内购买新商品房的购房者,分别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100%、80%、50%的购房补贴。

  姑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表示,契税补贴要求买家先“卖旧”,然后“买新”,然后“卖旧”不属于本政策补贴的范围。

  每套自有房屋出售后,原产权人只能在姑苏区享受一次“买新”购房契税补贴。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互相出售房屋的,不得享受“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政策。补贴仅针对通过市场交易购买的新商品房,不包括通过司法拍卖、赠与、转让、继承等方式获得的商品房。

  补贴先付后补。符合“卖旧买新”契税补贴条件的购房家庭,应当在取得新购商品房房产权证书(以房产证登记时间为准)后3个月内向姑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政策实施前,购房家庭已有“新房”网签合同备案记录。政策实施期间同一购房家庭在同一商品房项目注销备案后重新网签备案的,不在补贴范围内。售房时间以房地产登记部门完成转让登记时间为准;购房时间以新购商品房网上备案管理系统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家庭成员以新购商品房登记房地产所有权时的家庭成员为准。

  申请购房契税补贴时,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弄虚作假、虚报、重复享受补贴的,取消补贴资格,按要求退还补贴,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契税补贴实施期间,容积率低于0.8的商品房项目不纳入补贴范围。

  去年12月4日,江苏省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苏州市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卖旧买新”契税补贴。自2023年1月1日起在苏州市出售自有住房,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购买新房的,可分层次享受购房契税补贴,最高可享受100%的购房契税补贴。

  此后,2023年12月15日,苏州工业园区出台了经营细则,明确补贴对象为自2023年1月1日起在苏州市出售自有住房(出售时间以房地产转让登记时间为准),2024年12月31日前,购买园区内新建商品房项目(或批次)平均销售备案价格低于5万元/平方米的购房家庭(含未成年子女,购买时间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商品房网上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不包括人才房、安置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

  去年12月23日,苏州高新区发布了“卖旧买新”契税补贴计划。根据补贴计划,目前只有狮山街只看月阁和朗云名楼项目参与活动。同时,高新区出台了“房车联动”促进消费的政策。购房者可以自愿选择以购车(新能源汽车)代替契税补贴的形式,代金券金额可以在原契税补贴的基础上增加15%~35%。选择购买汽车代金券的客户,可在购买新商品房网上签订合同备案后发放。具体来说,购买新能源汽车不足20万元的,代金券金额可以在原契税补贴的基础上增加15%,20万-30万元的补贴可以增加25%,30万元以上的补贴可以增加35%(补贴份额是根据购房者家庭购买新商品房网上签订备案时的合同金额和家庭住房数量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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