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公积金贷款你必须交存半年以上的公积金!!!
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
1 、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城镇户口的在职职工;
2 、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3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并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4 、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建造、翻建住房批准手续;
5 、有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全部价款 30% 以上的自有资金;
6 、同意办理住房抵押、有价证券质押或者由市房屋置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办理住房抵押的,应当参加抵押住房综合保险,办理置业担保的,应当将住房抵押给担保公司。
公积金个人贷款需提供资料
1 、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购房合同原件;
3 、住房公积金证明(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及个人顺序号);
4 、工资收入证明;
5 、首期付款 20% 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6 、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根据成都市公积金管理规定,只有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才能提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你若时间不够不能提出申请。
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建设大厦西裙楼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