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农村房屋拆迁有以下三种方式:1、迁建安置有条件的地方,首先选择宅基地迁建安置,同时补偿房屋的重置成新价格。所谓迁建安置是指政府重新给农民划宅基地用于建造房屋。但对于农民来讲,住楼房导致其生活方式发生变化,尤其是年纪大的农民,在老房子里生活了大半辈子了,平时自家的院子里种种花草,养养鸡鸭,现在却要搬离,从情感上难以接受。一旦遇到补偿不合理的,就更无法接受了。2、货币补偿农村房屋拆迁选择纯货币补偿,通常是补偿宅基地的地价加上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宅基地的地价,可参照当地政府制定的区位补偿价格。房屋的重置成新价是指当下重建房屋所需要的钱。但房屋属于城中村,周围房价颇高,按照成本补偿房屋显然不能满足农民居住生活所需,因此对于这种房屋,可以参照类似房屋的市价进行补偿。3、房屋置换农村房屋拆迁选择房屋置换的,以合法的房屋实际面积和房屋安置面积按照一比一的较低比例进行安置。值得注意的是一比一是较低标准,换句话说,如果房屋置换比例低于上述比例,则是不合理、不合法的。事实上实践中高于此比例的也很常见。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