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各地的不同啊,我家的是紫红的,本子外皮上是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是大红的。
目前房产证上的名字主要有5种写法,不同的方案可能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
一、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二、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三、写父母的名字;
四、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五、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可根据自身家庭和对方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案。
没有应该不应该,是自愿的问题。如果女方在她男友签购房合同之前进行协商,只要双方都同意就行。至于结婚后,女友也无权硬性的要求男友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依然要协商,如果人家不同意也是没有办法的。新婚姻法规定,如果是婚前财产,这个房子是属于购买方的,说的俗一点,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不会参与财产划分!我觉得只要两个人在一起互相信任,真心对待,加不加都不是要紧的,无非是增加一点安全感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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