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定期自动转账
申请条件:
1.广州市内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购房;
2.符合提取条件的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时到场,并签订《定期转账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书》。
根据您的情况,若您符合以上条件的可到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定期自动转账提取业务。
需要提交的资料:
1. 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 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 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
4.《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个人账户挂在单位名下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账户挂在集中封存户下无需加盖单位公章)
5. 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6. 提取申请人广州市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储蓄卡
首次办理提取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供核对。
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首次(2010年7月后在我中心新系统中第一次申请提取)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时,除携带提取政策要求的上述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
办理定期自动转账需提供的资料同职工首次(2010年7月后在我中心新系统中第一次申请提取)申请提取应提供的资料,如职工已办理过首次提取,申请将提取方式由“个人储蓄提取”变更为“约定提取”的,只需提供所有资料的原件用于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