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宁波市为例,申请拖挂房车牌照的流程如下:
一、到车管所查验岗查验车辆并预录信息;
二、业务大厅排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的来历证明;
4、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进口机动车《货物进口证明书》原件;海关监管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原件;
5、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7、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8、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0、属于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三、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四、到牌证窗口领取牌证;
五、到号牌安装点安装号牌。
扩展资料
《机动车注册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一条 登记审核
第二点 审核新车来历凭证。新车来历凭证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验证盖章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其中没收的走私、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的销售发票是国家指定的机动车销售单位的销售发票)和下列证明书:
1、国产机动车的《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
2、进口机动车的《货物进口证明书》。
3、没收的走私、非法拼(组)装汽车、摩托车的《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
4、因经济赔偿、财产分割等所有权发生转移未进行新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须有上述新车来历凭证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机动车登记规定》中规定:
第三条 车辆管理所在受理机动车登记申请时,对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登记的理由。
车辆管理所应当将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有关机动车登记的事项、条件、依据、程序、期限以及收费标准、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理登记的场所公示。
第四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办理机动车登记,并建立数据库。不使用计算机登记系统登记的,登记无效。
计算机登记系统的数据库标准和登记软件全国统一。数据库能够完整、准确记录登记内容,记录办理过程和经办人员信息,并能够实时将有关登记内容传送到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计算机登记系统应当与交通违法信息系统和交通事故信息系统实行联网。
参考资料来源: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窗口办事指南-机动车注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