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更名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更名即为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房产更名是指不动产证还没有办好的前提下,对房屋购买合同上的名字进行变更,通过签署合同的形式使业主发生变更。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也就是房屋产权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过户必须到房管局办理手续。过户方式不同,程序也略有不同,不同的过户方式所产生的税费不尽相同,房产过户办理后,房产证就变成新业主的名字。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操作方式房产更名是购房者在购房阶段通过更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使房屋的所有人转变成另一个人或者是多人共有。而房产过户则是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的。2、是否有不动产证房产更名是在房屋的不动产证尚未办理下来之前进行的一种变更,房产过户则是建立在拥有房屋不动产证的前提下,通过转让房屋所有权实现的。